2005年1月27日,一群人民團體受雇工作者聚集在一起,正式成立高雄市人民團體聘僱人員職業工會,成為全台灣第一個由人民團體受雇者所組織成立的工 會。身為在民間社團工作者的你(妳),平日工作上忙於服務弱勢民眾,或者推動社會制度及從事各項社會改革議題,試圖改變社會上不公平的制度與現象。
台灣社會因為有各領域的非營利社團的存在,才呈現多元而豐富的市民社會;更因為有你(妳)的積極投入,民間社團才能持續穩定的成長。
然而,由於民間社團的非營利屬性,讓投身其中的專職工作者必須往往必須秉持著奉獻服務的精神,犧牲個人權益來成就服務的工作。
也因為非營利社團多數處於經費拮据的常態,更讓深處其中的工作者難以爭取合理的經濟待遇。例如,多數人民團體受雇人員尚未能適用勞基法的處境,就是最佳的寫照。此外,人民團體仰賴政府每年定期補助款來聘僱專職人員的普遍現象,也使得專職人員隨時處於「斷炊」的就業風險。
我們希望透過各領域人民團體的受雇者定期性的交流、團聚,試圖催生或建立非營利社團受雇人員的合理待遇或工作福利。再者,非營利社團面臨如何維繫團體 的穩定運作,往往是共通的經驗,例如:如何籌措經費?如何維繫內部運作?如何推展會務工作?如何進行宣傳作業?‧‧,基於這些共通的工作需求,我們期待建 立一個非營利社團的工作者之間的定期互動平台,來交流彼此的經驗與資訊,互取所需,甚至催生爭取共享的社會資源。此外,人民團體面對的是需要被改造的不平 等社會,藉由一個共通的平台,交流彼此的訊息與議題,讓不同社團的工作者可以建立一個溝通訊息與認識彼此的管道,或者,建立平常的認識互動基礎,才能期待 醞釀不同社團議題的共識。
因此,一些朋友共同催生高雄市人民團體聘僱人員職業工會,來達成實踐上述的目標與想法,更期待你(妳)的加入與參與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