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雄市人民團體聘僱人員職業工會
關注NGO工作者的工作權益、非營利組織議題
網頁
首頁
職訓課程繳款方式
課程需求調查問卷
如何加入工會
2009年3月31日 星期二
社會團體適用勞基法
自98年5月1日起,凡是在社團團體服務的NGO從業人員,均適用勞基法,各位NGO工作者們,不要疏忽自己的權益!
49b78d3a
Publish at Scribd
or
explore
others:
沒有留言:
張貼留言
歡迎留下您的mail及稱呼,我們好與您連絡。
較新的文章
較舊的文章
首頁
訂閱:
張貼留言 (Atom)
沒有留言:
張貼留言
歡迎留下您的mail及稱呼,我們好與您連絡。